稳评工作ASS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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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2]2号)、《国家发展**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徐州市开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及相关维稳评估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评估工作。

(2)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客观、公正、合法的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

(3)在评估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维稳评估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谨慎、客观、公正原则。 

(4)在实施评估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影响市委、市**决策方面的问题,评估人员要及时、完整、全方面的逐级向风险管理控制部门汇报,同时根据执业经验和执业判断能力,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5)公司执业人员要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在执业过程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严禁将评估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机密信息用于个人利益或被评估单位以外的其它组织或个人,也不得有任何法律规定或推定的内部交易和内部行为。